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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推动中俄边境贸易银行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况介绍

演讲人:于世阁
黑龙江省外汇管理局原副局长

一、本币结算的现状 随着中俄两国边境贸易的迅猛发展,两国银行间本币结算 也有了很大的发展,这主要体现在:

1.两国领导人和相关领导部门的重视和积极推动。

(1)01年当时中国总理朱镕基批示调查研究两国边境地区 贸易的结算问题。

(2)两国央行领导多次举行金融合作会议,研究本币结算的。

(3)两国央行领导多次到边境地区调研本币结算问题。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银行合作分委会 中国北京金融合作论坛 俄罗斯布市金融论坛 中国央行多次召开本币结算工作会议  

 

2.两国金融合作委员会签署了一系列本币结算的 法律条文,为本币结算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
2002年签订的《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 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银行结算协定》;
2004年签订扩大范围纪要;
2007年签署扩大到旅游服务方面的纪要。

3.本币结算具备了相当的规模。
(1)本币结算已经扩大到中方四省俄方六省;
中方:黑龙江、吉林、内蒙、新疆
俄方:哈巴、滨海、犹太、阿穆尔、赤塔、阿尔泰
(2)从贸易结算扩大到旅游服务结算;
(3)以黑龙江省绥芬河、黑河、东宁三口岸为例,
中俄双方银行互设账户56个,其中卢布账户20户, 人民币账户21户;2003年和2007年办理本币结算 业务折合美元分别为1,460万美元,62,203万美元, 增长343倍。
(4)双方都开办了本币现钞兑换业务。
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和哈尔滨商业银行分别在黑河 和哈尔滨开办了卢布现钞兑换业务。

二、存在问题
1.边贸银行本币结算占边贸额比重小。
2008年1季度,黑龙江省对俄边贸银行结算中本币结算 比例仅占12.8%。原因:
一是人民币和卢币不能在对方边境地区自由流通;
二是双方银行对对方货币还缺乏足够的信任,不愿意 保留对方货币;
三是本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开展难。
2.本币结算中人民币使用远远低于卢布使用。
2008年一季度黑龙江省办理本币结算折合17,256万美元, 其中卢布结算折合17,191万美元,人民币结算折合65万美元, 卢布结算量是人民币结算量的265倍。原因:
一是中方边贸出口多用直销方式收回大量卢布,而俄方出口多以一般贸易为主,要求收取自由货币;
二是俄方限制人民币在俄边境地区流通。
3.本币结算方式单一。
双方还很少在结算中使用信用证保函等支付方式。特别是俄方银行要求企业需缴纳100%保证金,抑制了此种结算方式的开展。


三、建议
1.两国都应积极发展经济,发展金融市场、创造本国稳定货币的必要条件,为本币结算的发展奠定强大经济基础。
2.两国银行应对双方货币增强信心,适度留存相应的对方货币。
3.俄方银行应建议俄方企业主动收取人民币,以使双方货币在结算中适当平衡。
4.双方应开立双向结算账户,既在各对方开设两种本币账户,可以减少双向货币现钞的调运。
5.建立合理的汇率机制,制定人民币与卢布的基准汇率。
6.扩大银行卡等现代银行工具的使用。
目前银联卡已在俄开通,要探索俄方商业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在中方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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